2021年1月3日下午,兴宾区人民政府组织凤凰镇人民政府、兴宾区环保局、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、兴宾区城规大队、八一派出所、凤凰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蔗叶禁烧联合执法。
凤凰镇党委书记廖慧向联合执法队伍布置禁烧任务和划分管控区域,并对各单位队伍人员进行安排。
兴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唐彦乐对禁烧工作进行强调:各单位要通力合作,对露天焚烧甘蔗叶的行为严厉打击,依法依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。
截至当晚22时许,联合执法队伍对黄某勇、叶某学、彭某慧等6名露天焚烧甘蔗叶的当事人给予思想教育,并处以每人1900元的罚款。当事人对自身违反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的行为认识清楚,愿意接受处罚,并签订承诺书,保证自己不再有烧甘蔗叶的行为,同时向亲朋好友进行宣传。对当事人和受当事人宣传的群众有露天焚烧甘蔗叶行为的,将给予从重处罚,希望望各位蔗农引以为戒,不要以身试法。
文件下载:
关联文件: